圖書館規則
使用規則 1.學生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館。 2.學生應保持安靜,不可在館內高聲談話、嬉戲或追逐,違者將被處罰。 3.未經辦理借用手續而自行帶走館內任何物品,將視作為偷竊行為處理。 4.學生於課後或星期六使用圖書館,必須事前到圖書館取「課後使用圖書館申請表」,由家長簽署及圖書館主任批准蓋印後才生效。任何事前未經申請的同學,不可於課後或星期六使用圖書館。
愛護圖書規則 圖書館是知識的寶庫,我們要悉心地保養書籍,使同學能有效地使用圖書;當你借出圖書後,愛護圖書的責任便落在你的身上了。 1. 不應一面看書,一面飲食;閱讀圖書前後也應洗手。 2. 請用書簽作記認,不要在圖書上畫記號、塗寫文字、屈摺書頁。 3.取書時要拿著書脊的中間部分,揭頁時要溫柔地從左/右上角揭起。 4.避免雨水或其他液體弄濕圖書。 5. 外借的圖書,應放置在家中安全和清潔的地方,避免弟妹或寵物的損壞。 6.圖書若有損壞,不應自行修補,請通知圖書館主任代為處理。
借閱圖書 1.學生應使用自己的「學生證」借書,每次最多借出 5 項館藏(圖書或光碟)。 2.一般圖書可借閱14天,各級推薦書櫃圖書只可借閱7天。
續借圖書 1.每本圖書可續借一次。 2.同學可帶同圖書到圖書館辦理續借手續或 於E-Class網上圖書館內辦理
預約圖書 1.同學可透過E-Class網上圖書館系統預約圖書,最多可預約5本。
逾期還書 1.逾期還書不設罰款。 2.同學應依期還書,凡有圖書逾期仍未歸還,不可再借書,直至交還逾期圖書為止。
資源損毀或遺失 1.請妥善保存所借之圖書,如損毀嚴重或遺失,同學須自行購回該書賠償。 2.如該書已絕版,請購回主題、內容、價錢相約的圖書賠償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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