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估原則
- 根據學習目標來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;
- 接受評估時,學生必須運用其探究、構思、傳意、推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評估類型及其特色
- 各科進展性評估:形式多元化─ 例如:筆試、口試、討論、模型製作、觀察報告、課堂觀察、簡單實驗、評估課業、學生習作、實作評量、專題研習報告、檢討報告、課堂小測驗、學生閱讀記錄……
- 各科總結性評估:各科多以筆試形式考核學生,亦以說話、唱歌、聆聽、視藝創作、體適能表現來評定學生在一段時間內的學習表現。
評估次數
- 小測
學期初, 由同級科任老師商議評估次數和進行時間。
各科小測內容:
中文科:小測
英文科:小測
數學科:小測及實作評量(全年一次)
綜合科:學習能力評量(全年最少一次) - 總評
全年共三次。上學期有總評一;下學期則有總評二及總評三, 全校同時進行。
一年級上學期為年幼新生之適應期, 又需要時間加強小一基礎訓練,所以取消總評一;在高年級考總評一的時段,一年級學生則舉行各科進展性評估。
中文科及英文科須考核的範疇:
級別 |
總評 | 中文科 | 英文科 |
小一 |
總評一及總評三 (總評一小一免考) (總評三為小五呈分試) |
閱讀:40分/100分 寫作:40分/100分 聆聽:10分/100分 說話:10分/100分 |
閱讀、文法和寫作:80分/100分 聆聽:10分/100分 說話:10分/100分 |
總評二 | 閱讀:50分/100分 寫作:50分/100分 |
閱讀、文法和寫作合共100分 | |
小六 | 總評一及總評二 (小六呈分試) |
閱讀:40分/100分 寫作:40分/100分 聆聽:10分/100分 說話:10分/100分 |
閱讀、文法和寫作:80分/100分 聆聽:10分/100分 說話:10分/100分 |
總評三 | 閱讀:50分/100分 寫作:50分/100分 |
閱讀、文法和寫作合共100分 |
評估範圍
- 總評二評估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四個科目,而每一個科目均以100 分為滿分。
- 總評一及總評三則評估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、視藝、音樂、普通話、資訊科技及體育(只顯示等級)共九個科目。當中聆聽卷、說話卷及普通話科以50 分為滿分,其餘各科均以100 分為滿分。
- 「總平均分計算方法」─ ─ 配合升中派位報分方式,按照各科比重計算總成績,分別為 中文(9)、 英文(9)、 數學(9)、 常識(6)、視藝(3)、 音樂(2), 而普通話、資訊科技及體育不佔比重。
計分辦法
- 操行成績等級:
優異:A+、A、A-
良好:B+、B、B-
尚可:C+、C、C-
有待改善:D+、D、D-
- 總評成績均用等級表示(A、B、C、D、E)。
- 分數與等級的換算表:
A: 86-100
B: 71-85
C: 60-70
D: 31-59
E: 0-30
報分考試
按升中機制,小五總評三為首次呈分試,小六總評一及總評二為第二、三次呈分試, 三次呈分試考核的科目均包括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、視藝及音樂。
有關入讀「普教中」班的準則
本校在二至六年級每級均開設一班「普教中」班,每年學期末,學校會以學生在 中文、英文和數學三個主要學科在三次總評成績的總和,先把全級學生按成績排序,決定入班次序,如學生兩次普通話成績的平均分達B級或以上,將獲邀請入讀「普教中」班,該班男女生人數約各佔一半,家長收到入班邀請信後可按學生的學習情況選擇是否入讀,其餘學生則會混合編班。(由於五、六年級學生成績需要向教育局呈報,因此學生升讀五年級後將不再轉班。)